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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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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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6支 |
10ml*10支 |
生产企业 |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408 |
国药准字Z1999409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的辅助治疗(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亦可作为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剂;本品可用于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征、慢性皮肤黏膜真菌病等免疫缺陷疾病。 |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温病发热及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等病毒感染疾患. |
用法用量 |
口服 一次10ml-20ml,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未见有不良反应报道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系用健康猪脾脏为原料,制成的含多肽、氨基酸和多核苷酸混合物的溶液。 |
板蓝根、石膏、芦根、生地黄、郁金、知母、石菖蒲、广藿香、连翘。辅料为蜂蜜、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味辛、微苦。 |
注意事项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