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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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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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25g | |
生产企业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478 |
国药准字Z20093210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疼痛,闪腰岔气。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伤筋动骨,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温开水或黄酒送服,一次3克,一日2次。外用,以黄酒或醋调敷患处。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成分 |
红花、当归、血竭、三七、骨碎补(炒)、续断、乳香(制)、没药(制)、儿茶、大黄、冰片、土鳖虫。 |
制川乌、三棱、莪术、青皮、香附、当归、三七、续断、牡丹皮、蒲黄、防风、延胡索(醋制)、五灵、红花、郁金、白芍、木香、乌药、柴胡、枳壳、大黄、地黄。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褐色的片;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伤处不宜敷。 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应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医。有文献报道酒可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导致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