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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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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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g |
100ml:2.4g/瓶 |
生产企业 |
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唯森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077 |
国药准字H200942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行气活血,舒筋止痛。本品用于跌打损伤,筋骨疼痛。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孕妇忌服。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 槟榔、赤芍、川芎、大黄、当归、莪术、红花、降香、刘寄奴、牛膝、青皮、三棱、苏木、桃仁、土鳖虫、威灵仙、香附、延胡索、枳实、自然铜。 |
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其化学名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或黑色的小蜜丸;味先甜后苦涩。 |
本品为着色的澄清液体,具有芳香气,味甜。 |
注意事项 |
1. 儿童慎用。 2. 月经期停服。 3.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