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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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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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3g |
每片重0.3g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高邈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383 |
国药准字Z20055141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伤筋动骨,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成分 |
三七、当归、白芍、赤芍、桃仁、红花、血竭、北刘寄奴、骨碎补(烫)、续断、苏木、牡丹皮等24味 |
制川乌、三棱、莪术、青皮、香附、当归、三七、续断、牡丹皮、蒲黄、防风、延胡索(醋制)、五灵、红花、郁金、白芍、木香、乌药、柴胡、枳壳、大黄、地黄。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大蜜丸;气微腥,味苦。 |
本品为褐色的片;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医。有文献报道酒可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导致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