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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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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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5.5g |
每瓶装10ml |
生产企业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092 |
国药准字B20020561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理脾胃,促进食欲。用于厌食,消瘦,消化不良。 |
益气固表,健脾消食。用于小儿脾胃虚弱所致的厌食,易反复外感,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用水调服。三岁以内儿童一次半袋,一日2次;四至六周岁一次半袋,一日3次;七至十二周岁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3岁以下,一次5~10毫升;3岁以上,一次10~20毫升,每日2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山药、川明参、薏苡仁(炒)、麦芽、稻芽(炒)、鸡(鸭)内金(炒)。 |
黄芪、莱菔子(炒)、白术(炒)、山楂(炒)、山药(炒)、桑叶、大枣。辅料为蔗糖、蜂蜜、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白色的粉末;气香,味淡。 |
本品为黄棕色或棕色的液体,久置后可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患儿平时应少吃巧克力及带颜色的饮料,和油腻厚味等不易消化的食品。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本品久贮可产生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用时应摇匀。6.服药7~14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