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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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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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5.5g |
每片重0.25g |
生产企业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092 |
国药准字Z22025512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理脾胃,促进食欲。用于厌食,消瘦,消化不良。 |
消食导滞,增进食欲。用于小儿厌食,偏食,面黄肌瘦,便干,食积。 |
用法用量 |
用水调服。三岁以内儿童一次半袋,一日2次;四至六周岁一次半袋,一日3次;七至十二周岁一次1袋,一日2次。 |
咀嚼口服,一至二岁,一次1片,四至十三岁,一次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山药、川明参、薏苡仁(炒)、麦芽、稻芽(炒)、鸡(鸭)内金(炒)。 |
山楂、麦芽、六神曲、涪陵、三棱、陈皮、肉豆蔻、香附、枳壳、槟榔、大黄、甘草。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白色的粉末;气香,味淡。 |
本品为棕黄色的片;气微香,味微酸。 |
注意事项 |
1.患儿平时应少吃巧克力及带颜色的饮料,和油腻厚味等不易消化的食品。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本品适用于乳食积滞所致的厌食、偏食。长期厌食、体弱消瘦或脾虚便溏者不宜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超过3次)且稀薄者应停服。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