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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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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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5.5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092 |
国药准字Z20025044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理脾胃,促进食欲。用于厌食,消瘦,消化不良。 |
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 |
用法用量 |
用水调服。三岁以内儿童一次半袋,一日2次;四至六周岁一次半袋,一日3次;七至十二周岁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3次,疗程一周;新生儿一次3~5毫升,一日3次,疗程2天;幼儿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3~5天。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孕妇、肠梗阻、肠道肿瘤、消化道术后禁用。 |
成分 |
山药、川明参、薏苡仁(炒)、麦芽、稻芽(炒)、鸡(鸭)内金(炒)。 |
木香、枳壳、槟榔、乌药。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白色的粉末;气香,味淡。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患儿平时应少吃巧克力及带颜色的饮料,和油腻厚味等不易消化的食品。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冬天服用时,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8分钟后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婴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患儿如腹胀腹痛或哭闹不安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