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5g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509 |
国药准字Z41021972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寒健胃,止疼。用于胃肠痉挛,脘腹冷疼,食欲不振,寒性呕吐,腹泻。 |
温经化瘀,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血瘀,妇女痛经,少腹冷痛,月经不调,经色暗淡。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1~2次。 |
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于月经前一周开始,持续至月经来三天后停服,连续服用三个月经周期。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干姜、光明盐、诃子、荜茇、紫硇砂。 |
红花、丹参、延胡索等。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浅棕色颗粒气香、味辛、咸。 |
本品为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服用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 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 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 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