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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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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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0.32g*45粒/盒 |
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779 |
国药准字Z2005059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等症。 |
清热化湿,醒脾消滞。用于脾胃伏火引起的消化不良,脘腹涨满,不思饮食、口苦口臭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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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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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榴、白豆蔻、柯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奈、荜茇、寒水石(热制)。 |
广藿香、栀子、防风、南山楂、六神曲、石膏、甘草。 |
性状 |
0.2g*30s*3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口干、舌红、手足心热者。 3.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