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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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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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9gx10丸/盒 |
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康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779 |
国药准字Z1402117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等症。 |
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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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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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榴、白豆蔻、柯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奈、荜茇、寒水石(热制)。 |
山楂、六神曲(麸炒)、麦芽(炒)。 |
性状 |
0.2g*30s*3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