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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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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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每袋装2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旺林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41 |
国药准字Z20053196 |
说明 | ||
适应症 |
暖胃助消。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 |
健脾消食,清心安神。用于脾失健运、心肝热盛所致厌食、夜啼,症见纳呆食少、消化不良、夜惊夜啼、夜眠不宁。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口服。三岁以下小儿一次5克,一日2次;三岁至六岁一次10克,一日2次;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石榴、白豆蔻、诃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柰、荜茇、寒水石(热制)。 |
山楂、竹叶卷心、钩藤、白芍、甜叶菊、鸡内金。辅料为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咸。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儿平时应少吃或不吃巧克力及带颜色的饮料,以及油腻厚味等食品。2.服药1~2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到医院咨询医师。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