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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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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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15袋/盒 |
120ml |
生产企业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81 |
国药准字Z45022413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润肺,止咳化痰。用于气阴两虚所致的咳嗽,痰粘或气急干咳。 |
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5克,一日3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法半夏、陈皮、红参、茯苓、芥子(炒)、瓜蒌子、紫苏子(炒) 、苦杏仁(炒)、川贝母、百合、麦冬、紫苏叶、枇杷叶(蜜炙)、枳壳(麸炒)、青皮(麸炒)、桑白皮、白术、天冬、五味子、甘草 。 |
甘草流浸膏、桔梗流浸膏、氯化铵、橙皮酊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至棕褐色的水丸;味辛、微苦。 |
本品为红棕色的半透明黏稠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3.儿童、年老体弱者、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6.本品不宜久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