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塞米松磷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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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地塞米松磷酸钠

盐酸羟甲唑啉滴眼液

规格

0.025%*10ml
生产企业

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3753

国药准字H20093981
说明
适应症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多用于结缔组织病、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瘡、严重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等,也用于某些严重感染及中毒、恶性淋巴瘤的综合治疗。

用于缓解过敏性结膜炎,非感染性结膜炎的眼部症状以及解除过敏、干眼、游泳、烟雾、配带接触镜、眼疲劳等因素引起的眼部充血。

用法用量

一般剂量静脉注射每次2-20mg;静脉滴注时,应以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可2-6小时重复给药至病情稳定,但大剂量连续给药一般不超过72小时。还可用于缓解恶性肿瘤所致的脑水肿,首剂静脉推注10mg,随后每6小时肌内注射4mg,一般12-24小时患者可有所好转,2-4天后逐渐减量,5-7天停药。对不宜手术的脑肿瘤,首剂可静脉推注50mg,以后每2小时重复给予8mg,数天后再减至每天2mg,分2-3次静脉给予。用于鞘内注射每次5mg,间隔1-3周注射一次;关节腔内注射一般每次0.8-4mg,按关节腔大小而定。

每次1~2滴,每8小时一次。

副作用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对某些过敏的病人可能引起瞳孔散大而导致眼内压升高。

禁忌

尚不明确

本品禁用于一些不能散瞳的病人(如闭角型青光眼,重度窄角的病人),也禁用于对该药成分过敏的患者。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塞米松磷酸钠

盐酸羟甲唑啉。

性状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1.未经控制的高血压,心律紊乱,高血糖(糖尿病),甲亢患者慎用。2.拟交感神经药应慎用于正在全身应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的病人,以免引起血压升高。3.为避免污染,滴药时瓶口勿接触眼睑。4.使用本品前请将接触镜去除。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