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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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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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75mg*100片 |
10g:5mg |
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69 |
国药准字H44021271 |
说明 | ||
适应症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主要适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视病情而定,约一日0.75mg(1片)。 |
涂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骨质疏松、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禁忌 |
1.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2. 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真菌性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对本药及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地塞米松。 |
本品主要成份醋酸地塞米松C。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如确有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结核、抗感染治疗。 2. 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 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患者慎用。 |
1. 并发细菌及病毒感染时,应与抗菌药物合用。2. 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