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班布特罗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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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班布特罗胶囊

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

规格

10mg*6粒

2ml:5mg*20支
生产企业

四川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297

H20140108
说明
适应症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缓解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及其它肺部疾病所合并的支气管痉挛。

用法用量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剂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2周后可增加到20mg。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小于50ml/min)的病人,初始剂量建议用5.0mg。

剂量应个体化。只能通过雾化器给药。

成人及20kg以上儿童:

经雾化器吸入1个小瓶即5mg(2ml)的药液,可以每日给药3次。

20kg以下的儿童:

经雾化器吸入半个小瓶即2.5mg(1ml)的药液。每日最多可给药4次。

给药控制:

因为患者的雾化吸入技术经常不正确,因此应当定期检查患者的雾化吸入技术。

使用硫酸特布他林雾化液方法:

握住单剂量小瓶,使瓶口向上,拧动瓶盖以开启瓶盖。

将小瓶中溶液挤入雾化器贮液器中。

本品可在雾化器中稳定存放24小时。

开封后,其中的单剂量药液应在3个月内使用。

副作用

有震颤、头痛、强直性肌肉痉挛和心悸等,但本药较其它同类药物不良反应为轻。其强度与剂量正相关,在治疗最初1~2周内大多数副作用自行消失。

极少数人可能会出现转氨酶轻度升高及口干、头晕、胃部不适等。

不良反应的程度和剂量相关。在使用推荐剂量时全身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低。大多数不良反应报告是拟交感神经胺类的特性反应,一般在用药1-2周后逐渐消退。

禁忌

对本品、特布他林及拟交感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对硫酸特布他林或处方中任一成份过敏者。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班布特。

本品活性成份为硫酸特布他林。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清溶液。

注意事项

(1) 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

(2) 肝硬变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

(3) 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适当减少。

(4) 妊娠、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应慎用。

(5) 与其他拟交感胺类药合用引起加重副作用。

(6) 不宜与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合用。

严重的心血管疾病、未得到控制的甲状腺毒症、未经治疗的低钾血症及易患窄角性青光眼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β2受体激动剂可能会引起低钾血症,当本品与黄嘌呤衍生物、类固醇、利尿剂合用及缺氧都可能加重低钾血症。因此,对高危患者应监测血清钾的浓度,特别是在用高剂量硫酸特布他林治疗严重哮喘时。

β2受体激动剂可引起高血糖,建议对伴有糖尿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特布他林时应监测血糖。

应告知患者,如果原先有效的剂量不再产生相同的缓解作用,则应咨询医生。这可能是哮喘加重的征兆,可能需要其它治疗。

对18个月以下的儿童的治疗可能并不总有良好的效果。

急性治疗哮喘可能致氧分压进一步降低。在一些病例,有报道在眼部曾单用过异丙托铵喷雾剂或联合使用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剂的患者发生眼睛异常(如散瞳、眼内压增高、窄角性青光眼、眼睛疼痛)。由于结膜或角膜肿胀所致的眼睛疼痛或不适、视线模糊、虹视或色视现象、同时伴有眼睛发红可能是发生窄角性青光眼的症兆。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必须给予缩瞳剂并及时咨询专科医生。若硫酸特布他林被意外弄进眼睛,应用水冲洗眼睛。

对驾驶及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

尚未见特布他林对此有影响。

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