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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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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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0.75mg*100片/瓶 |
生产企业 |
青岛双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26 |
国药准字H33020822 |
说明 | ||
适应症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类,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一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用法用量 |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剂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2周后可增加到20mg。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小于50ml/min)的病人,初始剂量建议用5.0mg。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一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1片),视病情而定。 |
副作用 |
有震颤、头痛、强直性肌肉痉挛和心悸等,但本药较其它同类药物不良反应为轻。其强度与剂量正相关,在治疗最初1~2周内大多数副作用自行消失。 极少数人可能会出现转氨酶轻度升高及口干、头晕、胃部不适等。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特布他林及拟交感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班布特。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的塞米松。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 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 (2) 肝硬变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 (3) 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适当减少。 (4) 妊娠、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应慎用。 (5) 与其他拟交感胺类药合用引起加重副作用。 (6) 不宜与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合用。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