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mg |
10ml:0.5g*10支 |
生产企业 |
青岛双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白云山汤阴东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26 |
国药准字H41020535 |
说明 | ||
适应症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用法用量 |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剂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2周后可增加到20mg。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小于50ml/min)的病人,初始剂量建议用5.0mg。 |
口服。 1.成人,每次5~15毫升(半瓶~1瓶半),一日3次。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副作用 |
有震颤、头痛、强直性肌肉痉挛和心悸等,但本药较其它同类药物不良反应为轻。其强度与剂量正相关,在治疗最初1~2周内大多数副作用自行消失。 极少数人可能会出现转氨酶轻度升高及口干、头晕、胃部不适等。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禁忌 |
对本品、特布他林及拟交感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班布特。 |
羧甲司坦。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本品为棕黄色或浅棕色的粘稠液体;味甜,气香。 |
注意事项 |
(1) 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 (2) 肝硬变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 (3) 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适当减少。 (4) 妊娠、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应慎用。 (5) 与其他拟交感胺类药合用引起加重副作用。 (6) 不宜与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合用。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