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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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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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0g |
10gx6袋/盒 |
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532 |
国药准字Z440210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湿,利尿通淋。主治湿热蕴结下焦所致的热淋,小便不利。临床症见小便短数,灼热刺痛,溺色黄赤,少腹拘急胀痛,或有寒热口苦,呕恶,或有腰痛拒按,或大便秘结,舌苔黄腻,脉濡数。本品主要用于肾盂肾炎、膀胱炎、泌尿系感染。 |
清热,凉血,解毒。用于湿热蕴积肌肤所致湿疹。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g(1袋),一日三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黄连、琥珀、赤芍、知母、地黄、地龙、黄芪、甘草。 |
金银花、鸡蛋花、木棉花、槐花、葛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微,味甘、苦。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甘。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阴虚体质或病久津液不足者,表现为口舌干燥,饮之不解,大便燥结者应慎用。 6、服药期间,如局部皮疹需要使用外用药时,应向专科医师咨询。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