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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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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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按艾司西酞普兰计) |
100mg |
生产企业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391 |
国药准字H44021434 |
说明 | ||
适应症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用量:抑郁障碍,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 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 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 mg,持续1周后增加至每日10 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还可以继续增加,至最大剂量每日20 mg。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老年患者(>65岁),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开始治疗,最大剂量也应相应降低。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肾功能降低者,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降低(CLcr[30 mL/分钟)的患者慎用。肝脏功能降低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 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 mg。建议对肝功能严重降低的患者需注意并进行特别谨慎的剂量增加。细胞色素P450 2C(CYP2C19)慢代谢者对于已知是CYP 2C19慢代谢的患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 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0 mg。 |
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1片),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600-1200mg(6-12片),维持剂量为一日200-600mg(2-6片)。止呕,一次100-200mg(1-2片),一日2-3次。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因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 根据器官系统分类和频率,将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药物的已知不良反应,且在艾司西酞普兰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或上市后自发报告中报告的不良反应列于下表: 发生率是由临床试验获得;所列的发生率未经安慰剂校正。发生率的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偶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十分罕见(<1/10,000),未知(不能通过已有的数据估计)。 |
1.常见有失眠、早醒、头痛、烦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动过速、排尿困难与便秘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 2.剂量大于一日600mg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3..较多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体重增加。 4.可出现心电图异常和肝功能损害。 5.少数患者可发生兴奋、激动、睡眠障碍或血压升高。 6.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
禁忌 |
1.对本品活性成份或任一辅料过敏者禁止使用。 2.禁止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合用(参见【警告】和【药物相互作用】)。 3.禁止与利奈唑胺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4.禁止与匹莫齐特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5.在已知患有QT间期延长或先天性QT综合征的患者中,禁止使用本品。 |
嗜铬细胞瘤、高血压患者、严重心血管疾病和严重肝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
本品主要成份为舒必利。 化学名称:N-(甲基一{(1一乙基一2-咄咯烷基)} 2一甲氧基-5-(氨基磺酞基)一苯甲酞胺。 分子式:C15H23N3O4S 分子量:341.42 |
性状 |
为圆形、白色薄膜衣片。10mg:椭圆形、白色薄膜衣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 停止治疗时观察到的停药反应 停止治疗时通常会出现停药反应,尤其在突然停药时。临床试验中,治疗停止时观察到不良事件的患者,本品治疗组约为25%,安慰剂组约为15%。 发生停药反应的风险可能取决于很多因素:包括治疗持续时间和剂量、剂量降低的速度。头晕、感觉障碍(包括感觉异常和电休克感觉)、睡眠障碍(包括失眠和恶梦)、激越或焦虑、恶心和/或呕吐、震颤、混乱、出汗、头痛、腹泻、心悸、情绪不稳、易怒和视觉障碍是最常见报告的反应。通常,这些症状是轻至中度的,然而,在某些患者中,可能是重度的。 停药反应通常出现在停止治疗后的最初几天内,但是,在漏服药物的患者中也出现了极少数此类报告。 一般来讲,这些症状是自限性的,通常会在2周内消失,尽管在某些个体中,它们的持续期可能会延长(2~3个月或更长)。因此,建议在停止治疗时,应根据患者的需要,在数周或数月的时间内逐渐减少本品的剂量。 2.异常出血 已有使用SSRI时出现皮下出血时间和/或出血异常的报告,例如,瘀斑、紫癜、妇科出血、肠胃出血和其他皮肤或黏液出血。在服用SSRI,特别是合并使用口服抗凝血剂及已知会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例如: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吩噻嗪类药物、大部分三环类抗抑郁药物、阿司匹林、非甾体抗炎药、噻氯匹定和双嘧达莫)的患者及具有出血性疾病史的患者,需谨慎使用。 3.低钠血症 罕有使用SSRI类药物出现低钠血症的报告,可能是由抗利尿激素(SIADH)的异常分泌引起,通常会在治疗终止时恢复正常。老年患者、肝硬化患者或同其它可能引起低钠血症的药物合用等高风险患者,应谨慎使用。 4.静坐不能/精神运动性不安 SSRI/SNRI的使用已被认为与静坐不能的形成有关,其特点是主观上不愉快或令人不安的躁动,需要不停运动,并且不能安静地坐立。这在治疗的头几周内最可能出现。在患有这些症状的患者中,增加剂量可能是有害的。 5.躁狂 在具有躁狂症或轻度躁狂症病史的患者中,应谨慎使用SSRI药物。双相情感障碍患者可能转为躁狂发作。进入躁狂发作阶段的患者应停止使用本品。 6.癫痫发作 如果在治疗中,患者首次患上癫痫或先前确诊为癫痫症的患者癫痫发作频率增加,应停止使用本品。在患有不稳定性癫痫症的患者中应该避免使用本品,对癫痫已经得到控制的患者应该仔细监控。 7.糖尿病 在患有糖尿病的患者中,使用某种SSRI进行治疗可能会改变血糖控制。可能需要对胰岛素和/或口服降糖药的剂量进行调整。 8.ECT(电休克疗法) 同时给予SSRI和ECT治疗的临床经验有限,因此,应予谨慎。 9.圣约翰草 在合并使用本品和含有圣约翰草(贯叶连翘)的草药制剂期间,不良反应可能更常见。因此,不应同时服用本品和圣约翰草制剂。 10.精神疾病 本品治疗具有抑郁发作的精神疾病患者可能会增加精神疾病症状。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11. 矛盾型焦虑 一些患有惊恐障碍的患者在开始使用抗抑郁药治疗时可能会加重焦虑症状。此矛盾性反应通常会在开始治疗的头两周内消失。建议从一个较低的起始剂量使用,以降低产生矛盾型焦虑影响的可能性。 12. 生育力 动物试验数据显示某些SSRI可能影响精子质量。 人类使用SSRI报告显示,某些SSRI对精子质量的影响是可逆的。尚未观察对人类生育能力的影响。 13. 可逆性、选择性MAO-A抑制剂 由于5-羟色胺综合征的危险,不推荐本品与MAO-A抑制剂合用。 14.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本品对开车和使用机器的能力具有轻度或中度的影响。 尽管本品已经证明不会对智力功能或精神运动性行为产生影响,但是任何精神药品都可能降低判断能力和对紧急情况的反应能力。应该告知患者这些影响,并警告他们其开车或操作机器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15.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癫痫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