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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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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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10粒*6板 |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210 |
国药准字Z2202342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化湿,行气止痛,健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胃脘胀痛,恶心呕逆,吞酸嘈杂。 |
益肾填精,养心安神。用于肾精亏虚、心血不足所致的腰痠腿软、阳痿遗精、头晕眼花、耳鸣耳聋、心悸失眠,食欲不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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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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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草豆蔻。 |
人参、鹿茸、当归、山药、醋龟甲、砂仁(炒)、山茶萸、灵芝、熟地黄、丹参、五味子、苑丝子(炒)、肉苁葬、何首岛、菊花、牡丹皮、赤芍、杜仲、凌冬、泽泻、玄参。辅料为: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红棕色的溶液;有草豆蔻的特殊香气,味辛凉。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深棕色的粉末;气弱,味微酸、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口干、舌红者不宜服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