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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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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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68mg |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210 |
国药准字H1999012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化湿,行气止痛,健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胃脘胀痛,恶心呕逆,吞酸嘈杂。 |
用于因胃排空延缓、胃食管反流、胃炎、食道炎所引起的上腹饱胀、疼痛、恶心、呕吐、嗳气、反酸、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及便秘,糖尿病性胃轻瘫和恶心呕吐时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毫升,一日3次。 |
首次服用半片(0.34mg)﹐每日2~3次﹐一次0.68mg。早晚或餐前30分钟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口干、头晕、倦怠、乏力、嗜睡、腹泻、腹痛等,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及机械性胃肠道梗阻、帕金森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草豆蔻。 |
本品活性成份为苹果酸氯波必利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红棕色的溶液;有草豆蔻的特殊香气,味辛凉。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口干、舌红者不宜服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有上述不良反应的驾驶员、机械操作者,于工作时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