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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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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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20ml |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国药双兰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210 |
国药准字Z230202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化湿,行气止痛,健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胃脘胀痛,恶心呕逆,吞酸嘈杂。 |
扶正固本,益气健脾,补肾安神。用于神经衰弱,食欲不振,全身无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成分 |
草豆蔻。 |
刺五加浸膏、灵芝、五味子。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红棕色的溶液;有草豆蔻的特殊香气,味辛凉。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味甜、酸、微辣。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口干、舌红者不宜服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药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