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豆蔻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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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草豆蔻酊

小柴胡颗粒

规格

10g*9袋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210

国药准字Z44020709
说明
适应症

温中化湿,行气止痛,健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胃脘胀痛,恶心呕逆,吞酸嘈杂。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4毫升,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草豆蔻。

柴胡、黄芩、姜半夏、党参、生姜、甘草、大枣。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或红棕色的溶液;有草豆蔻的特殊香气,味辛凉。

本品为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或为棕黄色的颗粒;味淡、微辛。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口干、舌红者不宜服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