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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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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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6gx8袋/盒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香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14 |
国药准字Z61020569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节“赫依”,健脾胃。用于上行“赫依”,持命“赫依”之病,“赫依”引起的头痛。尤其对脾虚有显著疗效。 |
解表通里,清热解毒。用于外寒内热,表里俱实,恶寒壮热,头痛咽干,小便短赤,大便秘结,风疹湿疮。 |
用法用量 |
水煎服,一次3~5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孕妇慎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草果、丁香、木香、小茴香。 |
防风、荆芥穗、薄荷、麻黄、大黄、芒硝、栀子、滑石、桔梗、石膏、川芎 、当归、白芍、黄岑、连翘、甘草、白术(炒)。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粉末;气芳香,味辛、苦。 |
本品为包衣或不包衣的水丸,丸芯颜色为浅棕色至黑褐色;味甘、咸、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及喝浓茶。2.孕妇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服用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运动员慎用。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鱼虾海鲜类食物。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5、因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后出现荨麻疹等相似的皮肤症状者属于药物过敏,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6、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10、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