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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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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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0.25g*56粒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红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14 |
国药准字Z22023757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节“赫依”,健脾胃。用于上行“赫依”,持命“赫依”之病,“赫依”引起的头痛。尤其对脾虚有显著疗效。 |
活血化瘀,通窍止痛,瘀血阻络所致的胸痹、眩晕、头痛;冠心病心绞痛、脑动脉硬化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水煎服,一次3~5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孕妇慎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草果、丁香、木香、小茴香。 |
丹参、赤芍、九节菖蒲、地龙、川芎、红花、远志(蜜炙)、牛膝、鹿心粉、酸枣仁(炒)、制何首乌、枸杞子、葛根、泽泻、郁金、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粉末;气芳香,味辛、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深棕色颗粒或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及喝浓茶。2.孕妇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服用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方中活血化瘀之品久服伤及脾胃,一般宜饭后服用。2.保持心情舒畅。忌过度思虑、避免恼怒、抑郁等不良情绪。3.若出现剧烈心绞痛、心肌梗死,并伴有气促、汗出、面色苍白者,应及时急诊救治。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