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袋装8g(相当于饮片15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14 |
国药准字Z35020070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节“赫依”,健脾胃。用于上行“赫依”,持命“赫依”之病,“赫依”引起的头痛。尤其对脾虚有显著疗效。 |
清热解表,宣肺止咳。用于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咳嗽。 |
用法用量 |
水煎服,一次3~5克,一日1~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孕妇慎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草果、丁香、木香、小茴香。 |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粉末;气芳香,味辛、苦。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及喝浓茶。2.孕妇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服用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糖尿病患者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