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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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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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10.5g*10瓶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14 |
国药准字Z11020853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节“赫依”,健脾胃。用于上行“赫依”,持命“赫依”之病,“赫依”引起的头痛。尤其对脾虚有显著疗效。 |
清热平肝,降逆止痛。用于肝热上升引起:头痛脑涨、眩晕耳鸣、烦躁易怒、失眠多梦、高血压症。 |
用法用量 |
水煎服,一次3~5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孕妇慎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肝肾功能不全、造血系统疾病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体弱虚寒者禁用。 |
成分 |
草果、丁香、木香、小茴香。 |
磁石、牛膝、清半夏、酒曲、酒曲(炒)、薄荷脑、冰片、猪胆粉、朱砂。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粉末;气芳香,味辛、苦。 |
本品为紫红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棕褐色;气清凉,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及喝浓茶。2.孕妇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服用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本品含朱砂,不宜长期服用,并避免与含汞制剂同时服用,连服不宜超过两周;因特殊情况需长期服用,应检查血、尿中汞离子浓度和肝肾功能,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3.服用本品时应避免与茶碱、心得安类药物以及含溴、碘如溴化物、巴氏合剂、三溴合剂、海带、海藻等物质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