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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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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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mg |
20g:1g |
生产企业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060 |
国药准字H2006621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腰背痛,以及扭伤、拉伤、劳损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0.4mg),一日2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30天为一疗程 |
外用。按照疼痛部位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 |
副作用 |
个别出现纳差、腹胀、舌麻、胃痛、心悸、胃烧灼感 |
偶见皮肤瘙痒、发红、皮疹等,一般可耐受,不影响使用。 |
禁忌 |
1.有心脏疾病患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禁用。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起分离出的生物碱草乌甲素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05克(50毫克)。辅料为从天然植物中提取的具有透皮促进作用的中链甘油三酯及聚氧乙烯单硬脂酸甘油酯、聚氧乙烯硬脂酸酯、丙二醇、黄原胶、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甲脂钠)、熏衣草油、橙花油、纯水 |
性状 |
本品为胶丸,内含淡黄色油状液体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每日用药不得超过2次,2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每次用量不得超过1粒(0.4mg)。 3.如出现不良反应,请停药。轻者可服用适量蜂蜜(50-100g);严重者送医院,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 4.当药品发生性状改变时禁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