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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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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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5克 |
每袋装9g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台州南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68 |
国药准字Z33020938 |
说明 | ||
适应症 |
发汗解表,散风祛湿。用于风寒感冒,头痛身痛,恶寒无汗,鼻塞清涕,咳嗽白痰。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感冒咳嗽,咯痰不畅,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荆芥、防风、羌活、独活、柴胡、前胡、川芎、枳壳、茯苓、桔梗、甘草 |
紫苏叶、前胡、桔梗、苦杏仁、麻黄、甘草、陈皮、半夏(制)、茯苓、枳壳(炒)、黄芩。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长方形药块;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 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