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重15克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68 |
国药准字Z32020495 |
说明 | ||
适应症 |
发汗解表,散风祛湿。用于风寒感冒,头痛身痛,恶寒无汗,鼻塞清涕,咳嗽白痰。 |
发散祛寒,和胃温中。用于风寒感冒,胃寒疼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荆芥、防风、羌活、独活、柴胡、前胡、川芎、枳壳、茯苓、桔梗、甘草 |
干姜、大枣。辅料为甜菊素、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香、味甜、辣。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糖尿病患者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