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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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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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 |
0.2g |
生产企业 |
浙江惠松制药有限公司 |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476 |
国药准字H2007030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腹泻及胃肠胀气。 |
对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征,夏季腹泻、旅行性腹泻和小肠结肠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5片,一日3次。儿童一次2-4片,一日3次。 |
成人口服。每次0.2g(2袋),每日3-4次。6-12岁儿童口服。每次0.1-0.2g(1-2袋),每日4次。12岁以上儿童,剂量同成人。 可根据医嘱调节剂量和服用次数。除非是医嘱的情况下,每一疗程不超过7天。 |
副作用 |
1.可出现恶心。2.长期服用可出现便秘。 |
部分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恶心(通常出现在第一次服药后),但症状可迅速消退。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荨麻疹样皮肤反应。 1.中枢神经系统 有出现头痛的报道。 2.代谢/内分泌系统 肝性脑病患者服用本药后可出现体重下降,血清钾和血清钠浓度轻微升高。 3.胃肠道系统 常见的症状为腹涨、腹痛、恶心和呕吐。以上症状发生率低于1%。 4.皮肤 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荨麻疹样皮肤反应。 5.其它 有用药后可能引起水肿的报道。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以下患者禁用: 1.本药或利福霉素类药过敏者; 2.肠梗阻者; 3.严重的肠道溃疡性病变者。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药用炭0.3克。 |
利福昔明。化学名:4-脱氧-4"-甲基吡啶[1"2"-1,2]-咪唑并[5,4-环]利福霉素SV。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片。 |
本品为橙红色颗粒和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服用药用炭可影响小儿营养,禁止长期用于3岁以下小儿。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童服用本药不能超过7日。 2.对6岁以下儿童建议不要服用本药片剂或胶囊。 3.长期大剂量用药或肠粘膜受损时,有极少量(少于1%)被吸收,导致尿液呈粉红色。 4.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5.如果产生了对抗生素不敏感的微生物,应中断治疗并采取其它适当治疗措施。 6.对驾驶员和操纵机器的影响:未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