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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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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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浙江惠松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476 |
国药准字Z2008030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腹泻及胃肠胀气。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腹泻,症见大便泄泻、腹痛腹胀;腹泻、小儿消化不良见上述证侯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5片,一日3次。儿童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1.可出现恶心。2.长期服用可出现便秘。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药用炭0.3克。 |
地锦草、黄毛耳草、樟树根、香薷、枫树叶。辅料为:甜菊素、羟苯乙酯、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片。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服用药用炭可影响小儿营养,禁止长期用于3岁以下小儿。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史,且病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