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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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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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每粒装0.3克 |
生产企业 |
浙江惠松制药有限公司 |
东格尔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477 |
国药准字Z2002578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腹泻及胃肠胀气。 |
温胃益火。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寒性腹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5片,一日3次。儿童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1.可出现恶心。2.长期服用可出现便秘。 |
尚未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药用炭0.3克。 |
石榴子、肉桂、豆蔻、荜茇、红花。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红色粉末;气微香,味酸、辣。 |
注意事项 |
1.服用药用炭可影响小儿营养,禁止长期用于3岁以下小儿。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