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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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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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康益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46 |
国药准字Z10940063 |
说明 | ||
适应症 |
芳香化浊,清热通窍。用于湿浊内蕴、胆经郁火所致的鼻塞、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毒热炽盛,见有:发热,微恶风寒,鼻塞流涕,咽喉肿痛,吞咽困难,局部淋巴结肿痛,或见红丝或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腺炎、急性淋巴结炎,见有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瓶装者约半瓶盖至一瓶盖),一日2次。 |
口服,疗程3天。 1. 成人:一次20ml,一日4次。 2. 儿童: (1) 3岁以下一次10ml,一日3次。 (2) 3岁至7岁,一次10ml,一日4次。 (3) 7岁以上一次20ml,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后,偶见恶心﹑纳差﹑腹泻。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忌食厚味,油腻。 2.素脾胃虚寒者慎用。 |
成分 |
广藿香叶、猪胆粉。 |
金银花、连翘、穿心莲、板蓝根。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包衣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灰棕色至棕褐色;气特异,味苦。 |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久置有微量沉淀;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由于本品味苦,少数患者不适应,素脾胃虚寒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请到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药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