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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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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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l |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欢宝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46 |
国药准字B20020170 |
说明 | ||
适应症 |
芳香化浊,清热通窍。用于湿浊内蕴、胆经郁火所致的鼻塞、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 |
辛温散寒,通利鼻窍。用于鼻塞不通,或因鼻塞所致的嗅觉障碍,头昏,头痛等症状的改善。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瓶装者约半瓶盖至一瓶盖),一日2次。 |
外用,喷鼻。用喷管稍伸入鼻孔内,每个鼻孔一次2揿,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广藿香叶、猪胆粉。 |
辛夷、苍耳子、麻黄、白芷、威灵仙、冰片,辅料为吐温-80、甘油、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包衣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灰棕色至棕褐色;气特异,味苦。 |
本品为红棕色至深棕色的澄明液体;具有特殊此笔气味。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鼻粘膜损伤者慎用。4.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本品初喷于患处时,有一定的刺激性,症状不重者,可继续使用。7.本品最好在病症发作期间使用,病情控制后应减少使用次数或停用。8.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9.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儿童、年老体弱或其它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