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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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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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7.8g |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46 |
国药准字Z22024733 |
说明 | ||
适应症 |
芳香化浊,清热通窍。用于湿浊内蕴、胆经郁火所致的鼻塞、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 |
疏风止痛。用于风邪头痛,或有恶寒、发热、鼻塞。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瓶装者约半瓶盖至一瓶盖),一日2次。 |
饭后用温开水或浓茶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忌服。 2.出血性脑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广藿香叶、猪胆粉。 |
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荆芥、羌活、细辛。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包衣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灰棕色至棕褐色;气特异,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1.本药以治疗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 2.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 3.素有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 6.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