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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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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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
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红云制药(玉溪)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715 |
国药准字Z53020616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扶正。用于体弱气虚,四肢无力。 |
健脾消食,除湿止泻。用于脾胃虚弱,消化不良,气虚湿滞,食积腹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党参、黄芪。 |
党参、白术(麸炒)、草豆蔻(炒)、白扁豆(炒)、茯苓、山药(麸炒)、枳壳(麸炒)、麦芽(炒)、陈皮、木香、甘草、山楂(焦)。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气香,味微甘、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不适用于急性胃肠道传染病,主要表现为剧烈恶心呕吐,大便水泻不止,脘腹疼痛,或发烧。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