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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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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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42g | |
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太和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715 |
国药准字Z19993042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扶正。用于体弱气虚,四肢无力。 |
益气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虚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症见经行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行径小腹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油腻食物。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党参、黄芪。 |
当归、 党参、川芎、香附(炒)、益母草、泽兰叶、大红袍。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蔗糖、胭脂红。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气香,味微甘、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褐色;味甜、微麻涩。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