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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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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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g | |
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715 |
国药准字Z4402150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扶正。用于体弱气虚,四肢无力。 |
补脾健胃,理气化痰。用于脾胃虚弱,食少不化,腹胀胸闷,气虚痰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g(1瓶盖),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油腻食物。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党参、黄芪。 |
陈皮、半夏(制)、党参、白术(土炒)、茯苓、甘草(蜜炙)。辅料为炼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气香,味微甘、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辛。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诊断明确的萎缩性胃炎。 3.不适用于口干舌燥,大便干结者。 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