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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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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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8丸相当于总药材3g |
每10丸重0.34克;每袋装4g |
生产企业 |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749 |
国药准字Z20103019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益元气。用于气虚体弱,四肢无力。 |
补气,养血,调经。用于气虚血亏,受寒引起的经期不准,行经腹痛,身体虚弱,气短烦倦,午后身烧。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10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用黄酒或温开水送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服。 |
成分 |
党参、黄芪。 |
本品主要成分为当归、丹参、白芍、川芎、柴胡、香附(醋制)、红花、地黄、白术(麸炒)、人参、茯苓、肉桂等15味。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浓缩丸;味甘。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略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6.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