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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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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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8丸相当于总药材3g |
每10丸重1g |
生产企业 |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749 |
国药准字Z20054090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益元气。用于气虚体弱,四肢无力。 |
健脾益气,滋补肝肾。用于脾肾虚弱而致的肢体倦怠,气虚无力,不思饮食,胃脘痞闷,腰痛腰困,腿膝疲软,头晕耳鸣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10丸,一日3次。 |
用淡盐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党参、黄芪。 |
熟地黄、白芍(酒炒)、山茱萸(酒制)、党参、炙黄芪、山药(麸炒)、小茴香(盐炒)、土鳖虫、杜仲(炭)、川贝母、泽泻、牵牛子(炒)等味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浓缩丸;味甘。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注意事项1.忌油腻食物。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特殊人群用药: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