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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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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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
生产企业 |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30 |
国药准字H2007394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慢性肝炎、神经衰弱、失眠、食欲缺乏、白细胞减少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灵芝菌干粉0.5克、蘑菇浸膏粉1克、维生素B610毫克、人参粉0.5克。辅料为: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黄棕色,间有黑点,味鲜甜,吸潮性较强。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清黏稠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不推荐儿童使用本品。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 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 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