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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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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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6g |
0.31gx20片x3板/盒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大连天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747 |
国药准字Z20055096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血润燥,祛风。用于血虚风燥,肌肤失养所致的手足皲裂、干性脂溢性皮炎、皮肤干燥。 |
本品养血祛风,散寒止痛。用于外感风寒﹑瘀血阻滞或血虚失养所致的偏正头痛﹑恶寒﹑鼻塞。 |
用法用量 |
涂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瘙痒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人参茎叶总皂苷,蜂王浆。 |
天麻、白芷、川芎、荆芥、当归、乳香(醋制)。 |
性状 |
本品为淡粉色或类白色乳膏;气香。 |
本品为薄膜衣片,气微香,味微辛、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有霉菌感染,或伴有足癣(脚气)者应在医师指导下配合其它药物治疗。 3.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4.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主要治疗风寒头痛,或能明确诊断的头痛属外伤后遗症者,血虚及血瘀头痛患者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