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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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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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6g |
30g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华北制药秦皇岛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660 |
国药准字H1302405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足皲裂、脂溢性皮炎、寻常痤疮和毛囊角化症。 |
用于手足皲裂、脂溢性皮炎、寻常痤疮和毛囊角化症。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 |
外用。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瘙痒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瘙痒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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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含人参茎叶总皂苷45毫克,蜂王浆900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含人参茎叶总皂苷45毫克,蜂王浆900毫克。辅料为:甘油、单硬脂酸甘油酯、液体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十八醇、尼泊金乙酯、香精、胭脂红。 |
性状 |
本品为淡粉色或类白色乳膏;气香。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