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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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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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支装10毫升 |
生产企业 |
云南金不换(集团)有限公司药业分公司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863 |
国药准字Z2005021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清热、疏风、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感冒、咳嗽,症见高热、微恶风寒、头痛身痛、咳嗽、痰黄;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每日3次,或遵医嘱。 |
静脉滴注。 1.成人剂量:一次20毫升,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毫升稀释后使用,滴速为每分钟30~60滴,一日1次。上呼吸道感染患者疗程为三日,急性气管一支气管炎患者疗程为五日;或遵医嘱。 2.儿童剂量: 3~5岁,最高剂量不超过10毫升.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50~100mI稀释后静脉滴注。滴速为每分钟30--40滴,一日1次; 6~10岁,一次10毫升.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l00--200毫升稀释后静脉滴注。滴速为每分钟30~60滴,一日1次 |
副作用 |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
1.个别患者可出现头晕、胸闷、口干、腹泻、恶心呕吐。 2.偶见有全身发红、瘙痒或皮疹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药物过敏史者慎用。 |
成分 |
酚氨咖敏片是由乙酰氨基酚组成的复方制剂,不含PPA,对于以发烧、鼻塞、流涕、打喷嚏为主要症状的感冒,疗效显著,可快速缓解症状。 |
青蒿,金银花,栀子。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淡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肌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与青霉素类、氨基甙类和大环内酯类等药物配伍使用时可产生混浊或沉淀。 2.I临床试验曾有给药后实验室检查血T-BIL、D-BIL增高,与药物可能相关,用药后请定期检测血T-BIL、D-BIL。 3.既往有溶血(血胆红素轻度增高或尿胆原阳性者)现象发生者慎用。 4.溶液配制浓度不低于1:4(药液:溶媒)。 5.本品是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发现本品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如经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