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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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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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盐酸赖氨酸0.3g,维生素B12 0.015mg,肌醇50mg | |
生产企业 |
广西千珍制药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294 |
国药准字H11022581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益肝肾。用于气血不足,肝肾亏损贫血,神经衰弱,产后血亏。 |
本品能加速儿童生长发育、增进食欲。消除异食癖。有助于大脑发育和提高智力。有抗贫血、增强体质和抗病的功效。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3次。 |
口服。 1~5岁,一次5克(0.5袋),一日1~2次; 6~12岁,一次10克(1袋); 13岁以上10~20克(1~2袋),一日2~3次;温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按推荐剂量服用,少有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党参、黄芪、制何首乌、黄精。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克内含盐酸赖氨酸300mg,维生素B1215mg及肌醇50mg |
性状 |
本品为深标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酸、涩。 |
本品为颗粒剂;味香甜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肌醇为葡萄糖同分异构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