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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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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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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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大千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38 |
国药准字Z510215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减轻或解除中等程度的各种疼痛(头疼、牙痛、关节痛、痛经等)以及因感冒等引起的发热症状。酚咖颗粒是一种有显著镇痛作用,且起效迅速的镇痛药。对中重度伴有发热的病人同时有退热作用,且少见不良反应。 |
清热润燥,利咽止痛。用于燥热伤津引起的咽喉干燥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4至6小时服1-2袋,疼时服用。或遵医嘱,每日剂量不超过8袋。 |
含服,每隔2小时1~2片,一日6~8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含酚咖 |
本品成分为余甘子,冰片,薄荷脑。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
本品为浅灰色片;气香,味甜、微酸涩。 |
注意事项 |
1.如服药3天后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