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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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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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g*10袋 |
15mg |
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38 |
国药准字H500206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减轻或解除中等程度的各种疼痛(头疼、牙痛、关节痛、痛经等)以及因感冒等引起的发热症状。酚咖颗粒是一种有显著镇痛作用,且起效迅速的镇痛药。对中重度伴有发热的病人同时有退热作用,且少见不良反应。 |
胃肠痉挛性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4至6小时服1-2袋,疼时服用。或遵医嘱,每日剂量不超过8袋。 |
口服。成人一次1片,疼痛时服。必要时4小时后可重复1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口干、面红、视力模糊、尿潴留、便秘、头痛、心悸等,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出血性疾病及术前、尿潴留、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含酚咖 |
溴丙胺太林。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如服药3天后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
1 服药后24小时,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 心脏病、肝功能损害、高血压、呼吸道疾病等患者、孕妇及老人慎用。 3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