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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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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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g*10袋 |
每片7×10厘米(打孔) |
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38 |
国药准字Z1998300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减轻或解除中等程度的各种疼痛(头疼、牙痛、关节痛、痛经等)以及因感冒等引起的发热症状。酚咖颗粒是一种有显著镇痛作用,且起效迅速的镇痛药。对中重度伴有发热的病人同时有退热作用,且少见不良反应。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软组织损伤引起的肿胀,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4至6小时服1-2袋,疼时服用。或遵医嘱,每日剂量不超过8袋。 |
外用,将皮肤洗净揩干,贴于患处,每片可贴1~2天。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含酚咖 |
红花、延胡索、川乌、威灵仙、防风、续断、鸡血藤、蝉蜕、何首乌、冰片等15味。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
本品为浅黄棕色片状橡皮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如服药3天后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