酚咖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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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酚咖颗粒

双氯芬酸钠气雾剂

规格

1g*10袋

60g
生产企业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238

国药准字H19991425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减轻或解除中等程度的各种疼痛(头疼、牙痛、关节痛、痛经等)以及因感冒等引起的发热症状。酚咖颗粒是一种有显著镇痛作用,且起效迅速的镇痛药。对中重度伴有发热的病人同时有退热作用,且少见不良反应。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4至6小时服1-2袋,疼时服用。或遵医嘱,每日剂量不超过8袋。

外用,将药瓶直立喷于患部。一次喷药时间不超过2秒钟(喷药约2克),一日3次,一日用药总量不超过12克。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禁忌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含酚咖

每克含双氯芬酸钠12.5毫克。辅料为:月桂氮卓酮﹑乙醇﹑丙二醇﹑抛射剂。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注意事项

1.如服药3天后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5.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